有关担保的合同汇编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贷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个具体协议:
(1)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即_____元整,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2)甲方贷款的目的是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贷款的使用。
(3)甲方贷款期限为个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_____‰,总利息为人民币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元。
(5)贷款到期日,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如贷款本息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或存在违约责任(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作为违约金,即:¥_____元。
(6)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见第二条担保条款)____。
(7)本合同也是借款人领取贷款的合法凭证。
(8)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该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项下有多个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应共同对债权人(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并自愿以现在和未来的私有财产及全部收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还款责任担保。
(2)担保责任的发生:如甲方未能在约定的还款日向乙方清偿债务,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乙方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进行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3)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对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及保证期间向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限于贷款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本保函涵盖所有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转让费等。),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违约,本确认条款的效力于借据,借据的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4)贷款期间,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如被宣告破产、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担保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是持续的,对其法定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约:
1、甲方变更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未按约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书、资料等文件是虚假的、非法的。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5、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担保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可能影响乙方贷款偿还的其他行为。
(2)如发生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所有贷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第四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地_____人民起诉的形式。
贷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
有关担保的合同汇编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
(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有关担保的合同汇编
甲方(出借人): 签署地:
乙方(借款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号:
丙方(担保人):
身 份 证 号:
鉴于:
1、乙方于 年 月 日通过融贷通赢平台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借款期限 ,网站借款标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
2、为保证甲方在主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保证人。
3、由于甲方存在多个出借人,而且借款关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不能现场与担保人签订合同,担保人已知晓,并对此担保予以认可。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丙方为乙方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提供担保事宜签订本保证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丙方同意对主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乙方的所有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将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支付给甲方。
二、丙方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滞纳金等,以及甲方或融贷通赢平台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三、丙方用于清偿乙方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
2、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 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丙方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丙方资产抵押给甲方并可根据甲方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资产部分明细如下: 。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五、甲方给予债务人和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证声明项下的权利,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丙方履行本声明的各项义务。
六、甲方经各方同意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丙方同意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借款出现逾期,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启动本金保障计划代乙方先行垫付偿还甲方本金和利息的,融贷通赢运营方因向乙方行使追偿权而对乙方享有债权,丙方抵押给甲方的资产自动转移到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名下或融贷通赢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还款困难或是有不愿还款迹象等预期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八、丙方担保责任为责任,不因甲乙双方借款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九、本保证责任自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根据主合同所应收的债权本息被全部清偿为止。如债权发生转让的,则丙方在原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十、甲方可委托融贷通赢平台的运营方代行其在主合同和本声明中的权利,代行其实现债权权利。
十一、甲方对丙方的通知只要发送至丙方在本合同所载明的邮箱即可,发送邮件即视为完成通知义务。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形式表示认可,并承认按此程序进行通知的效力。
十二、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五条执行。在执行本声明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署地人民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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