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公司正常注销需要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方可注销。公司合并分立也无需清算,只需编制清单并通知债权人。
法律分析
一、公司合并解散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合并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正常注销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正常注销一定要清算。因为法律规定,公司依法进行解散时,公司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偿公司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清算结束后才能注销。
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合并分立是否有必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结语
总结来说,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进行清算,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而公司正常注销则必须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才能注销。至于公司合并分立,也无需进行清算,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成立和债权人的权益保障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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